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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雪 荣 同 志在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编辑日期:2012-07-16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刘 雪 荣 同 志
在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2年7月12)
 
同志们:
这次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十分重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成绩,表彰先进,部署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妇女儿童工作事关我市战略全局和长远发展
妇女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儿童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与希望,妇女儿童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建设的总体布局和长远发展。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把改善优化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提高妇女儿童整体素质列入政府民生工程,不断健全机制、加大投入,促进了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妇女儿童健康与教育状况明显改善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82%,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十年下降三分之二以上。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十年下降60%以上。全面达到基本消灭脊髓灰质炎、基本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降低麻疹发病率和死亡率等多项计划免疫目标。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和初中学生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9.97%和95.75%,妥善解决1.5万名进城务工子女和39.8万名留守儿童入学问题。残疾女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88%, 45岁以下的青壮年妇女基本扫除了文盲,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8.97年。二是妇女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全市女性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48%,女性就业从低层次的简单劳动向较高层次的科技管理等领域流动,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30.6%。妇女参加的各类保险比例逐年提高,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达97.1%。三是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程度显著提升市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为18.1%,市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为20.8%,全市有女公务员4100多人。市、县、乡三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都配备了女干部。98.7%的村有女委员,配备了妇代会主任四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全市已基本构建以维权领导小组为龙头的社会化维权格局,广泛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家庭,邻里关照互助”活动,大力做好包括打工妹、单亲特困母亲、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贫困大学生等困难群体的关爱工作。共为单亲特困母亲援建安居房387户,创建留守儿童综合服务中心8个,创建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100多个、留守儿童家长学校150余所五是妇女儿童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全社会尊重妇女、爱护儿童良好氛围进一步形成。加强社区服务网点建设,完善妇女儿童学习、娱乐、健身场所和设施,涌现了一批关爱妇女儿童的先进社区。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妇女儿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四个不够”:一是对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高。一些同志对“男女平等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缺乏足够认识,认为妇女儿童工作只是妇联抓的工作,这是典型的认识误区,要纠正。二是部分成员单位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不够强。工作无规划,推进无力度,活动缺经费,甚至连本单位的妇女儿童工作都没有抓出特色。三是我市妇女儿童发展水平整体上不够高终期监测统计资料显示,我市妇女劳动权益保护、妇女参与社会保障水平、妇女参政议政水平、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和文化环境等方面还存在不小差距。四是妇儿工委办公室建设力度不够大县市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多数编制不到位,经费无保障,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妇女儿童事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妇女儿童是黄冈跨越发展的重要力量。对妇女儿童事业的关注重视是文明社会、现代社会、小康社会最重要的特征之一,也是一个现代领导者必需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应尽的职责。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角度,切实提高做好新形势下妇女儿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妇女全面发展、儿童优先发展与黄冈跨越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增进妇女儿童福祉,努力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统筹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为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国务院颁布了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省政府颁布了2011—2020年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市政府于6月底颁布了2011—2020年黄冈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各县市区也将制定颁布本地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妇女儿童事业的高度重视,是指导今后妇女儿童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顺应新阶段的新变化和广大妇女儿童的新期待,抓住关系妇女儿童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和措施,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大力推进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一是认真实施好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黄冈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黄冈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已经市政府审定、正式颁布,明确了今后十年我市妇女儿童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这是指导我市未来十年妇女儿童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好这两个规划,准确把握妇女儿童工作的重点,将妇女儿童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加大投入、强化措施,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要以重点工程和实事项目为抓手,切实造福广大妇女儿童,引领和带动“两个规划”加快落实。要健全统筹协调、目标管理、监测评估、督查考核、激励约束、争先创优、经费保障等工作机制,对妇女儿童工作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加强教育培训和业务指导,确保“两个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是积极推动妇女全面发展。要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动摇,努力消除一切形式的社会偏见和性别歧视,为妇女平等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创造更多机会和条件。重点关注妇女健康,认真落实国家妇幼保健各项政策,不断扩大宫颈癌、乳腺癌等相关疾病免费检查范围,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放在农村、放在社区,特别对农村、边远、贫困、重症患者要实行医疗救助。努力提高妇女受教育水平,健全和完善大众化、社会化的妇女教育模式,努力均衡教育资源,使每一个女孩、女性都能平等地接受教育,不断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和职业技术技能。积极促进妇女充分就业,创造更多适合妇女的就业岗位,支持和帮助妇女自主创业,促进女大学生充分就业,帮助困难妇女群体就业,实现公平就业。广泛提高妇女参与社会程度,高度重视女性人才的培养和女干部的选拔工作,大胆使用优秀妇女干部,积极推动妇女参与基层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引导农村妇女在村级事务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是用心呵护儿童健康成长。坚持儿童优先发展原则,树立“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一切”的理念,努力为儿童的成长赋予健康的土壤,给予充足的养分,使每个孩子都能身心健康、快乐成长。努力提高儿童的健康水平,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禁止一切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改善贫困、边远乡镇儿童营养健康状况,提高儿童身体素质。全面加强对儿童的教育,努力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的差距,积极开展儿童早期教育,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增加儿童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机会,培养儿童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科学精神。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尤其要发挥父母家长在儿童成长中的示范作用,加强对不同时期孩子的心理健康,预防青春期孩子的行为偏差。要切实保障儿童人身安全,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努力改善儿童乘车条件,加强校园治安和消防安全工作,为孩子们建立一条安全无忧的绿色通道,铺就一条安全、健康的成长之路。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加强网吧等经营场所监管,净化儿童成长环境。加大对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和孤残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支持力度,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四是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最易被侵权的一个群体,妇女儿童需要更健全的法律制度保障和更广泛的人文关爱。要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行为,对拐卖妇女儿童、胁迫儿童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决不手软、严厉打击;进一步加大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制止力度,让妇女儿童在一个充满温情的家庭环境里生活。要重点关注留守、流动妇女儿童生存权益,加强对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背景下妇女儿童工作的调查研究,尤其要研究妇女儿童在生产生活、家庭教育、婚姻情感等方面的问题,加快出台关爱城市流动妇女儿童和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具体政策措施,增加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服务中心的数量,扩大服务覆盖面,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保障其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要创造条件为留守儿童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医疗保健服务,按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认真落实相关政策,确保流动儿童在异地能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要特别关注农村和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发展需求,针对农村妇女儿童发展水平落后的实际,在政策上、项目上、资金上重点向农村、向贫困边远乡镇倾斜,合理配置资源,促进城乡妇女儿童均衡发展。
三、积极营造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妇女儿童事业是一项崇高的事业,妇女儿童工作连着千家万户,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基础性工作、系统化工程,需要聚合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强化举措,合力推进。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既是政府必须承担的义务,也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政府是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积极营造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妇女儿童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妇女儿童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工作重要指标和考核目标,进一步健全责权明确、协调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做到思想到位、行动到位、工作到位、督办到位、奖惩到位。各级妇儿工委是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的工作机构,其下设的办公室是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机构,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各负其责,扎实推进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积极帮助解决妇女儿童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加大多元投入。在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上,要向妇女儿童工作倾斜,积极支持相关部门针对妇女儿童开展的各类活动,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繁荣活跃。各级政府要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逐年相应增加,加大支持力度,坚持每年为妇女儿童办好几件实事。特别要加大对基层资金分配、资源配置、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倾斜力度,重点扶持农村妇女儿童事业。要大力支持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将妇女儿童工作项目化、具体化,以项目为载体,通过争取国家项目扶助、动员社会力量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服务妇女儿童的项目,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营造良好环境。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舆论宣传阵地,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深入宣传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的政策法规,广泛宣传妇女儿童先进典型,鼓励广大妇女自强自立、奋发有为,引导广大儿童成人成才、快乐成长,营造全社会普遍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的良好氛围。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切实发挥作用,创新工作载体,完善工作手段,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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