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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意见

编辑日期:2007-09-09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黄妇字[2007]9号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黄冈”创建活动,切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市妇联、市综治办决定在全市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广泛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全面构筑社会治安防控,对于切实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在平安建设活动中,家庭有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家庭平安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和前提。近年来,伴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不断深入,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家庭和睦平安。但是,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的深刻变革,对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都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一些影响家庭平安,影响社会稳定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在婚姻家庭方面出现的一些价值观念扭曲,道德行为失范,家庭暴力上升,离婚率居高不下,婚姻稳定性下降,子女得不到良好教育,老年人得不到较好赡养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家庭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妇女在建设幸福家庭,培育健康新一代,营造良好家风方面的特殊作用,显得尤为迫切。各级综治部门和妇联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平安建设的基础工作和细胞工程,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基层得到落实的一个重要载体和抓手。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牢固树立没有千万家庭的小平安就不会有整个社会大平安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抓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提上重要位置,将创建活动作为执政为民的实际行动来抓,并确保抓出特色,抓出成效。
      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各方面的联合作用,调动广大妇女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积极性,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努力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黄冈”、“和谐黄冈”做出贡献。
     目标任务:通过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六个”意识,即增强妇女和家庭成员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健康文明意识,和睦相处意识,男女平等意识,依法维权意识;让更多家庭做好“六防”和实现“六无”,即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渗透、防隐患、防犯罪,无赌博、无暴力、无邪教、无毒品、无安全事故、无违法行为;绝大部分家庭成为平等之家、守法之家、美德之家、友善之家、安全之家、学习之家、文明之家、富足之家、节约之家、健康之家;使家庭成员更加充满活力,家庭更加美满、社区更加优美文明,社会环境更加和谐稳定。
    三、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增强创建活动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要紧紧围绕“平安黄冈”建设的总体目标,以“家家创平安,户户构和谐”为主题,以提高妇女和家庭成员的法律素质为重点,从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增强创建活动的实效性。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注意区分不同地区、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家庭特点和需求,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式样、各具特色的活动,增强创建活动的针对性。
      一是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在继续开展“巾帼致富促进行动”中,关注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和老人,组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关爱打工妹”行动,对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提供关怀帮助,以家庭平安促农村社会稳定。
     二是围绕社会治安防犯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发挥妇女禁黄、禁赌、禁毒协会、志愿者服务队、巾帼文明宣传队等群众自治组织的优势,建立家庭、邻里纠纷的排查调处网络,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注重对家庭成员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推行“姐妹谈心社”等作法,引导家庭成员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
    三是围绕维权阵地建设,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社区要进一步规范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要严格执行和落实各项工作制度。村庄要依托村警务室建立村级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要依托这些基层维权阵地,对家庭成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切实发挥他们在宣传政策法律、化解矛盾纠纷、理顺妇女群众情绪、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同时,充分利用妇女维权热线、反家暴热线、家庭暴力投诉站、法律援助中心等工作阵地,为妇女儿童提供维权服务。
    四是围绕“五五”普法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创建活动。面向家庭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讲稿以,引导他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针对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重点面向流浪儿童、吸毒和服刑在教人员子女、有不良行为的闲散青少年等群体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普法宣传,努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以家庭、社区为主阵地,开展“知荣辱、树新风”、“预防艾滋病,健康全家人”、“不让毒品进我家”、“远离赌博,倡扬文明”、“零家庭暴力社区(村庄)”创建等宣传教育活动。
    五是围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在农村继续深入开展“治五乱、刹三风、反家暴”为主要内容的“净化家园文明行动”,在城市探索建立“家庭文明建设服务中心”,继续抓好美德在农家、学习型家庭、绿色家庭、廉洁家庭等特色创建活动,促进平等、和睦、民主家庭的形成,提升家庭的和谐程度和幸福指数,以家庭文明促社会稳定。
    四、加强领导,不断完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工作机制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内容多,工作面宽,参与部门多,各级综治部门和妇联组织,要协调相关部门成立创建活动协调机构。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本地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使创建活动进大局、入主流,并根据本地平安建设的要求,不断拓宽“平安家庭”的创建范围,充实创建内容,提高创建层次和水平。各级综治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增强主体意识,在各自的职能工作中对影响家庭平安的问题给予高度关注,采取有力措施给予解决。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坚持以家庭为主体,以社区、村庄为基本单位。要充分发挥基层社区、村庄在创建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发展活动阵地和队伍,丰富活动内容和载体,使社区、村庄成为“平安家庭”创建的重要依托。要进一步引导、调动、发挥广大家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全市百万家庭成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参与者、实践者和受益者。整个活动要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要以典型引路,通过选树一批“平安家庭”示范社区(村庄)和“平安家庭”标兵户,大力宣传典型,推广工作经验,扩大创建活动的辐射效应,不断深化创建活动;在此基础上全面铺开,各地“平安家庭”创建率要达到90%,市妇联、市综治办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表彰百户“平安家庭”,命名20个“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示范社区(村庄)。
    各地综治部门和妇联组织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协调和指导,认真研究深化创建活动措施,把握创建活动规律,总结创建活动经验,不断提高创建活动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把创建活动纳入工作计划,制定措施,扎实推进活动开展。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为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黄冈市妇女联合会    黄冈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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