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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妇联关于积极推进基层妇女参政议政的调研

编辑日期:2015-11-20   来源:  作者: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齐心协力推进改革”。妇联组织联系面广,服务人数多,在关于女性的参政议政,利益表达,引领共识,促进和谐稳定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如何发挥基层妇女参政议政作用主动适应新常态开展工作,是新时期应重视的一个命题。现结合麻城实际,对基层妇女参政议政情况调研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1、充分利用人大政协平台建言献策。常态化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了解妇情民意,通过专题报告形式向党政传递妇女利益诉求和事关妇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提出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建议。所提出的《关于开展农村妇女免费“两癌”筛查的建议》纳入2012年麻城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项目。坚持联络各级人大和政协中的女代表、女委员合作推动协商民主,在女干部参政比例、女大学生就业、女村官成长等问题上发声,引起重视。目前,在市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女代表占17.9%,女委员占19.7%。市妇联3名班子成员,有1名是人大常委、1名政协常委、1名党代表。这些都为妇联组织充分用好“话语权”、“建议权”畅通了渠道。针对困难留守妇女儿童、少年儿童安全等方面提出建议、提案。在今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案中,盐田河镇女代表余莹提出的《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和老人管理的建议》引起广泛关注。
2、推进农村女性进村“两委”。麻城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村“两委”委员中,一般应有一名35岁左右的年轻干部,确保有一名女干部。女干部专职专选,确保当选,努力实现百分之百的村有女性进入村“两委”班子,百分之百的村妇代会主任进入村“两委”班子。村选举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中,女性不得少于30%的比例。为增强农村妇女参选信心,市妇联在换届之前针对妇女干部在市党校进行了培训。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摆脱落后思想的束缚,积极参政议政,在社会上形成支持和推进农村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3、为女性优秀人才搭建平台。壮大高素质女干部队伍,既是妇联组织协商民主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渠道。市妇联积极与市委组织部门沟通,加大对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全市建立了197人的副科级以上女干部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准确掌握女干部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任职经历,做实女干部推荐基础,确保有人可选,有才可推。市妇联连续4年在市委党校举办妇女干部培训班,进行各项专题理论业务学习。为落实“年轻干部成长工程”,麻城市自2012年起举办的二期青年干部读书班都非常注重年轻女干部的比例,分别为45人、24人,占总人数的40.9%、37.5%。优先安排女干部到上级党校和省内外高校脱产培训,提升其理论素养。2年来共组织500多名女干部参加各类学习培训,选派12名女干部进行岗位锻炼。
4、整合资源建立妇女儿童利益协商机制。充分发挥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平安家庭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等协调组织作用,完善协作机制,参与本地涉及妇女儿童政策文件的制定,研究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效推动了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3年共为102641名农村妇女进行了两癌免费筛查,争取救助金7万元对贫困患病妇女进行救治)、单亲特困母亲安居工程(3年共援建安居房25户)、促进妇女创业就业(连续3年与劳动部门联合举办专场招聘会,每年为妇女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项目实施。
5、畅通妇女诉求协商渠道。一是在信访投诉机制上,市公安局、妇联等部门利用信访网络建立了投诉中心,设立了投诉热线,市妇联设立信访接待室,专人接待侵害妇女儿合法权益投诉。二是在司法维权机制上,市司法局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岗,为困难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2014年提供法律援助服务37件。三是建立救助服务机制。建立志愿者服务团队,提供法律咨询。市妇联联合民政局、卫计局对需要帮助的特困妇女诉求进行关爱帮扶。
6、强化宣传引导,全力营造妇女参政议政的良好社会环境。通过“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监测以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20周年等有利时机,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妇女参政议政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对妇女参政议政工作的共识。今年“三八”期间举办了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活动,现场发放知识问答宣传单、《妇女权益保护法》100等资料。开展“十孝百善系列之巾帼楷模”评选活动,在电视上开设专栏宣传女性先进事迹和典型,真正形成有利于妇女参政议政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存在的困难与不足
1、基层妇女参政比例偏小。乡村两级干部队伍中女性比例均偏低。乡镇政府机关干部大部分只在党政班子中配备了1名女干部,一般干部中女性比例低。村两委基本上保证了一名女性,但农村女党员较少,特别是年青女党员占比低。
2、妇女参政意识偏弱。尽管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妇女维权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但参政议政意识仍然不高。一般以家庭为个人生活的重心,满足于当好家庭主妇,对参政议政关注不够,对公共事务缺乏兴趣。
3、社会对女性从中参政议政的认识还一定程度存在偏差,甚至有疑虑,基层妇女干部在参政议政中有时会遭遇工作对象不理解、无理排挤等等窘境,至使一些本身积极向上的女干部缩手缩脚地开展工作,如同“戴着锁链的舞者”。
4、工资待遇低影响基层妇女参政议政积极性。在调查中,很多妇女群众认为当一年村干部只有几千元的收入,而外出务工一年起码能有上万元的收入,两者相比存在很大差距。因此村干部这一职务对她们缺乏吸引力,导致她们对参与村干部竞选缺少兴趣。村妇代会主任对离任后不能享受和村级“一把手”同样的经济待遇(养老保险等)问题有看法。调查发现,一批长期奋战在农村基层工作第一线、任职20年以上的离任妇代会主任逐年失去劳动能力,部分甚至失去基本生活保障,这种现状严重打击了妇女参政议政的热情。
三、主动适应新常态开展工作的对策
面对新常态,要在具体实践中,要出台一些切实管用的措施保障基层妇女参政议政。
(一)争取重视,建好队伍。要改变基层妇女的参政议政的现状,切实提高基层妇女队伍参政议政的综合水平显得尤其重要和关键。要切实根据基层妇女参政议政的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使现有各类妇女人才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用,为她们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与发展环境。对在参政议政方面表现稳定、成效突出的基层妇女要给予充分的肯定以及一定的政治待遇,激励基层妇女“有为才有位”。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基层妇女人才队伍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
(二)强化引导,提升意识。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网站等资源,面向广大妇女深入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等涉及妇女工作的内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基层妇联作用,组织各级妇女开展 “一帮一、一带一”等活动,发挥出“传、帮、带”的作用,因材施教,把现有的热心妇女培养成基层的妇女骨干,把优秀的妇女骨干培养成村、社区女干部,保障各个层次参政议政的基层妇女都能主动适应妇女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各级妇联组织要动员妇女积极深入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实践活动。在活动中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谋势而动,顺势有为,在增强基层妇联凝聚力和吸引力的同时,提升基层妇女参政议政意识。
(三)加强培训,提高能力。加大对基层妇女人才队伍建设培训、正常业务、特色业务开展的投入,让她们真正的学有所获。培训资金要适度加大向基层特别是农村妇女参政议政队伍倾斜力度,有计划、有目标地培养一批能力强、适应力强、能说肯干的“实用型”参政议政的基层妇女人才。安排的专题讲座要重视性别差异,依据妇女干部的身心特点和发展规律,注重激发妇女干部的热情和能动性。要把“参政议政的艺术”与“女性文化”有机融合起来,进一步促进基层妇女参政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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