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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香雪同志在黄冈市第三次妇女代表大会闭幕式上的讲话

编辑日期:2009-11-26   来源:本站  作者:本站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各位代表、同志们:
    黄冈市第三次妇女代表大会今天就要胜利闭幕了。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政府和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对大会的圆满成功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出席大会的全体代表并通过你们向全市各行各业的妇女和广大妇女工作者致以亲切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黄冈市第三次妇女代表大会,是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之际召开的一次妇女盛会。省妇联主席梁惠玲同志出席大会并讲话,市委书记刘善桥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市四大家领导出席了大会开幕式,这充分体现省妇联和市委对黄冈妇女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本次大会全面总结了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以来,黄冈妇女事业发展的成就和经验,确定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妇女工作的目标和任务,选举产生了市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会议开得圆满成功,是一次民主、团结、求是、鼓劲的大会,必将进一步团结动员全市广大妇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黄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也必将进一步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推进黄冈妇女运动和妇女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妇女是创造人类文明的伟大力量,妇女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黄冈市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以来,市委、市政府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提高妇女地位、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妇女儿童工作者奋力开拓,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新成就,迈上了新台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妇女儿童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将其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着力优化政策环境、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推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市建立健全了党委领导妇女儿童工作的目标责任制度、专题会议制度、检查指导制度等工作制度,把妇女儿童工作放在全局中统筹安排;各级政府把发展妇女儿童事业作为重要职责,不断完善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出台了保障妇女儿童接受教育、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发展妇幼卫生事业、救助困难妇女群众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保障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尤其是召开了首次市委妇女工作会议,制定了《中共黄冈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妇女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黄冈市“党建带妇建”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等三个文件,对促进我市妇女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长远的指导意义。
    二是妇女儿童整体素质进一步增强。大力实施“女性人才素质工程”,发展面向广大妇女和儿童的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家庭教育和特殊教育。2008年,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8.27年,全市45岁以下的青壮年妇女基本扫除了文盲,义务教育成果进一步巩固,全市全面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普及度不断提高,全市在校女大学生、女研究生比例逐年上升,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中女性比例稳步增加,男女受教育年限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加强面向广大妇女的科学技术和劳动技能培训,妇女在全面参与中提升了自身素质,增强了竞争能力。
    三是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大力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开展“母婴安全”活动和实施“降消”项目,降低孕产妇的死亡率,逐步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降低婴儿死亡率。拓宽妇女就业领域,女性就业比例约占就业人数的40%,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得到改善,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扶贫开发成效显著,农村妇女中特困人口大幅减少。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化净化农村和社区,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开展特色鲜明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丰富了城乡妇女的文化生活,提高了社会文明程度。
    四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坚持依法维权,将有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列入“五五”普法规划,开展妇女学法律活动和法律援助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妇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构建社会化维权格局,成立黄冈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信访维权网络。搞好实事化维权,在全市开展“单亲特困母亲救助行动”和“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活动”,建设“母亲安居工程”和“留守儿童综合服务中心”, 开展妇女病免费检查和艾滋病防治工作,积极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认真做好残疾儿童的教育工作和残疾人的就业工作,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及扫黄打非活动,加大反家庭暴力工作力度,禁止使用童工, 集中整治学校周边秩序,净化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
   五是妇女的社会地位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全面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无论是在家庭,在生产建设的第一线,还是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中,她们都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充分发挥了半边天的作用。农村妇女认真学习农业实用技能,依靠科技增收致富,是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力量;城镇女职工爱岗敬业,争先创优,下岗女工自立自强、艰苦创业,女企业家敢闯敢干,勇于创业,为增强发展活力作出了突出贡献;活跃在科教文卫体等各个领域各条战线的女性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在科教兴市中发挥了骨干作用;广大女干部活跃在国家和社会管理的各个领域,女干部队伍不断壮大,结构进一步优化,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女性走上领导岗位,广大妇女群众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妇女参政议政的能力和层次进一步提高。在现代化建设的广阔舞台上,广大妇女用智慧和汗水谱写了妇女能顶半边天的新篇章,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尊重。
    但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由于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和传统观念的影响,我市妇女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社会上歧视女性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妇女儿童发展水平不平衡,妇女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任务重,妇女的社会保障参保率偏低,妇女参政议政的水平和程度不高,一些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现象尤其是家庭暴力等仍然时有发生,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亟待加强,单亲特困母亲、留守流动儿童等弱势群体的生活十分困难等。这些问题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是我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广大妇女在新一轮改革发展中大显身手、大展宏图的重要时期。党的十七大提出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市委市政府确立了坚持科学发展,推进全民创业,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黄冈的奋斗目标,为黄冈妇女广泛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自身价值搭建了广阔的舞台。我们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工作力度,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妇女儿童工作,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各项目标落到实处,充分保障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权利,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第一,要强化责任,完善妇女工作体制机制。妇女占总人口的一半,尊重妇女的主体地位,促进妇女的全面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强发展妇女事业的责任,把妇女的发展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政府工作重要日程,把妇女发展状况作为衡量政府工作的重要指标,纳入目标管理和职能考核,确保妇女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要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先进性别文化,推进基本国策进决策主流,增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发展妇女儿童事业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坚持依法行政,保障和维护妇女群众合法权益,在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时,要充分考虑妇女的利益,结合实际制订扶持性、保护性的规定。要逐步解决男女在资源分配、就业与教育机会以及享受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不平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为男女两性协调发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创造条件。
    第二,要创造条件,提高妇女全面参与程度。妇女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各级政府要深刻认识新时期促进妇女全面参与发展的重要意义,为妇女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创造良好条件。要着力开发妇女人力资源,针对不同对象、不同群体的妇女实际需求,加强面向妇女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思想文化教育、劳动技能教育,不断提高妇女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增强妇女参与竞争、寻求自身发展的能力。要积极拓展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领域,大力开发新的就业渠道和岗位,依法保障妇女平等就业的权利,加强女公务员尤其是女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不断提高妇女参与的深度和广度。要引导广大妇女在促进科学发展中创佳绩、比贡献,在促进社会和谐中展才华、献智慧,在促进家庭和睦和子女教育中倡新风、做表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多作贡献。
    第三,要加大力度,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要求。近年来,我市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取得了重大进步,但由于历史原因、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和传统观念影响,在现实生活中,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受侵害现象仍在不同领域不同程度地存在。各级政府要把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作为转变职能、依法行政和加强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重要任务,重点解决损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突出问题。当前,要高度重视随着改革深化和社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进城务工妇女权益力度,严厉查处侵害女职工劳动权益和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严厉打击残害、遗弃女婴和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制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行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要以关注民生为重点,从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手,切实关注弱势妇女儿童群体的生存发展,认真做好包括单亲特困母亲、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残疾妇女、留守妇女等困难群体的关爱工作,积极为她们办实事办好事。要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帮助广大妇女儿童学法、用法,提高全社会的守法意识,推动形成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
    第四,要强化措施,确保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实现。2001年,市政府颁布了《黄冈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黄冈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这是指导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实施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对于改善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现在距离2010年终极达标只有一年多时间,实施两个规划已到了最后攻坚阶段,时间紧,任务重。各级政府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实施两个规划作为当前妇女儿童工作的主要任务,紧紧抓住与妇女儿童发展密切相关的卫生保健、教育培训、劳动就业、脱贫致富、参政议政、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工作,集中力量,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强化措施,确保各项目标的如期实现。同时,要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需要,及早着手研究制订新一轮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使之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相衔接。
    第五,要加强组织领导,为妇女儿童工作提供保障。妇女儿童事业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需要多方支持配合。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承担着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任务。各级政府要重视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的能力建设,切实解决好机构、人员和经费问题,为其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创造良好工作条件。各级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要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加强管理,当好参谋,搞好服务;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全局意识,相互支持,密切协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发挥社会各界支持妇女儿童事业的积极性,整合利用各种资源,共同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
    各位代表、同志们,做好妇女儿童工作,促进妇女儿童发展是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和共同任务。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团结拼搏,扎实工作,与时俱进,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黄冈而不懈奋斗,不断谱写黄冈妇女儿童事业的新篇章!(200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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