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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文明城 巾帼在行动

倡 议 书

编辑日期:2017-09-12   来源:  作者: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全市广大家庭和妇女姐妹们: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改善城市环境、优化人民生活、提升城市形象的重大举措,也是全市市民的共同期盼。希望广大妇女姐妹积极行动起来,关心、支持和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文明、和谐。
——倡导主人翁意识,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参与者。全国文明城市关系到千家万户,广大妇女姐妹和家庭成员要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公共道德规范和文明公约,根植“黄冈是我家,创城靠大家”的主人翁精神,自觉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以自己的行为影响带动身边的家人参与创建,让每个家庭成员在创建活动中自我学习、自我提高、自我完善,做文明城市的参与者。
——倡导奉献精神,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志愿者。广大妇女姐妹们要志愿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义务宣传员,全面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巾帼志愿者要大力弘扬和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踊跃参加到社区服务、扶贫帮困、医疗卫生、群众文化、司法援助等巾帼志愿服务活动中来,努力营造妇女姐妹人人参与、人人支持文明创建的良好态势。
——倡导传承美德,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实践者。广大妇女姐妹们要充分发挥在家庭中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的作用,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积极参与“文明家庭”“最美家庭”“五好家庭”等特色家庭创建活动,增进家庭和美、邻里和睦、社区和谐,努力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以家庭文明助推城市文明。
——倡导立足岗位,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笃行者。广大妇女姐妹们要把本职岗位作为奋斗的舞台,服务在岗位、责任在岗位、奉献在岗位,用“爱心、耐心、恒心、热心”做好本职工作,争创一流业绩,促进岗位成才,实现岗位建功,以实际行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添砖加瓦,做文明创建的实践者。
——倡导互帮互促,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监督者。广大女性朋友、家庭成员在努力提升文明素质、争做文明市民的同时,对身边发生的闯红灯、大声喧哗等不文明现象和行为,要勇敢站出来,坚决同不文明言行做斗争,努力革除有失公德、有损形象的不文明现象,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姐妹们,朋友们!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呼唤文明女性和文明家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我们责无旁贷。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为把黄冈建设成为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文明城市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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