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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领导小组文件

黄维妇字【2014】1号

编辑日期:2014-09-11   来源:  作者: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黄冈市维权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
创建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黄冈市维权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领导小组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省妇联第十一次妇女代表大会精神,落实省、市综治和平安建设的总体要求,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主线,以“平安家庭”创建为抓手,以源头维权、社会化维权和实事化维权为着力点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升维权工作能力
1大力开展“六五”普法期间普法宣传活动。制定并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继续开展“法律六进”等活动,大力宣传普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湖北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婚姻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母婴保健法》、《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以“三八”妇女维权周、禁毒日、国际反家暴日、法制宣传日为契机,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提升妇女依法维权水平。
2、充分发挥妇联女性法律志愿者的作用,动员广大妇联干部、女法官、女检察官、女律师及大专院校、维权志愿者深入到妇女群众中开展法律宣传培训活动。将印制的普法手册和妇女法律读本以及各种法律知识送进社区、乡村、千家万户,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探索宣传途径,加大宣传力度。以普法宣传为契机,借助公众媒介平台,创新宣传模式,整合社会资源,对妇女关注热点问题及维权工作进行深度报道,扩大维权知识覆盖面。
4、开展维权知识培训,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大别山女性讲堂”开展全市妇联系统维权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加强学习交流教育培训,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维权工作的水平。
二、健全完善维权网络,形成维权社会化格局
5、继续充分发挥县市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领导小组的协调机构作用。推动成员单位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纳入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召开维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全市维权工作会。完善维权网络,充分发挥全市 “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妇女维权合议庭、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的作用。进一步推动落实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劳动仲裁员,加强与女律师协会、女法官协会、女检察官协会的联系,共同营造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
6、加强维权阵地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加强妇女儿童维权站四级网络建设。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发挥农村妇女儿童维权站维权作用。广泛动员,加强指导,扩大维权岗的覆盖面,掀起新一轮的创建高潮。
三、抓好信访接待工作,协调社会性矛盾化解
7、加强市县乡村四级信访网络健全,保持12338维权服务热线畅通,对接处的信访案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做好妇联系统信访接待人员培训工作,提升信访接处能力;加强与妇女儿童维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促进信访问题解决、矛盾化解。加强与市级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妇联执委、女法官、女检察官、法援律师组成的联系,关注妇女劳动就业及保障、农村出嫁女土地权益、妇女婚姻家庭财产权益、贫困妇女儿童生活保障等相关信访案件,对困难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合力推动妇女儿童重、难点问题的解决,为和谐黄冈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8落实信访工作制度,夯实工作基础。坚持信访目标管理,坚持四级联动、领导接访、法律顾问、心理咨询专家、领导接待日、信访处理反馈、信访信息收集分析、信访督查落实等制度,探索建立信访接待预警、干预和处理机制,切实做好信访接处工作。大对典型信访案件的处理力度,推动带有普遍性的妇女问题的解决,注重个案维权。
9建立快捷高效的办理机制,营造全方位的宣传氛围,努力实现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优化资源,整合专家团队力量,增强维权服务社会效果,提高中彩基金法律援助项目社会公信度。加大工作宣传,注重维权效果。达到集中民智民情、促进科学决策,宣传法律法规、强化维权意识,给予咨询指导、提高维权能力的目的。力争及时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快速化解社会矛盾。
四、积极参与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0、进一步深化“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推进网格化管理。指导和支持基层把妇女儿童相关信息纳入网格化信息采集内容,延伸下放涉及妇女儿童的服务事项。因地制宜的开展各种创评活动,倡导乡风文明,化解邻里矛盾,促进农村家庭平安、社会稳定。
11、进一步做好儿童的保护工作。要深刻认识到保护少年儿童安全的重要性,特别是女童,要加强防溺水、防性侵、防火、放电、防毒、防传染病、防拐、防骗,交通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救助工作。一是依托村“妇女之家”对少年儿童安全进行宣传。二是依托“家长学校”对家长及监护人进行教育。三是利用新媒体平台提高少年儿童及其家长、监护人的安全意识。针对留守女童遭受性侵突出问题,探索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预防宣传和女童自护教育,对严重侵害女同人身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12、大力开展禁毒、助残、反邪教、反家暴等专项活动以及帮教工作。配合政法等相关部门广泛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反对家庭暴力”等活动。与市禁毒办开展禁毒工作共建活动。依托巾帼志愿者队伍,坚持对失足妇女、吸毒妇女、女性“法轮功”习练者、服刑在教、刑释解教妇女的帮教工作,巩固社会化帮教方式,帮助她们较好的融入社会。
 
 2014年6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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